一、省/直辖市级总代理
各省/直辖市发展区域总代理一名,统辖该地区代理渠道发展与终端市场开发,承担当地市场拓展任务,完成业绩目标。
二、政策支持:
1、 省/直辖市级区域只设一名总代理,确保其充分的市场空间和利润空间。
2、 总代理可发展本地区下级代理商,并拥有本地区所有代理商的管理权。公司保证总代理协议有效期间,在规定区域内不
以任何方式向总代理之外的第三方供货,以维护总代理在代理区域内的授权。
3、 各地区代理商仅能向本地区总代理提交代理申请。公司通过其它途径收集到的代理商信息,将交予相应总代理跟进。
4、 公司向总代理提供代理制度指导意见,为其建立代理渠道提供政策参考。
5、 公司对总代理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,帮助建立合格的技术支持队伍。
6、 公司对总代理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给予一定支持,扩大产品在终端市场传播范围和影响力。
7、 公司制定并坚决执行统一零售价格,严厉打击各种窜货行为,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。
8、 公司将按照售后服务条款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。
9、 公司负责协调不同区域各总代理之间关系,做好市场维护工作,及时处理各项投诉。